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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全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个人信息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04 来源:向欣
关于核对全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个人信息工作的通知 | |
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管理处、办)、相关造价专业人员: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信息数据整理工作的通知》(鲁标定字【2014】5号)要求,为完善我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系统信息,定于7月15日起面向我省2003年以后取得造价员资格的人员开放山东省“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允许登录系统查询修改个人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范围
2003年以后取得《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人员,以下简称“造价员”。
二、核对时间
2014年7月15日—8月14日
三、登录方式
造价员登录“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网址:www.sdzjy.org),如已完成注册,可使用原注册名、密码登录。如未进行注册,需用真实身份证、姓名进行注册后才能登录,同一身份证号码只能注册一次。
四、核对程序
造价员登录系统后,可自行补充完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并可扫描上传身份证、学历证明、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等电子图片,上传的扫描件大小控制在100KB以内。
如发现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所属市(区)、造价员等级证书专业、级别、证书号与事实不符,或系统中无记录的,应报送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信息变更申请表》(详见附件1,一式二份),报单位或户口所在市标准定额站(造价管理处、办)。
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管理处、办)将情况汇总后于8月31日前,将《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信息变更汇总表》(详见附件2)、《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信息变更申请表》、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报省标准定额站。仅变更工作单位和造价员证书编号信息的造价员材料不用上报省站,由市站负责审核变更系统数据。
五、需报送的材料
(一)造价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
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二)造价员注册单位变更
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注册单位解聘证明、与现注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现注册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凭证、养老保险网上查询用户名和密码,《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如跨市变更,还需提供原造价员注册市出具的同意调出证明。
(三)造价员专业、级别错误或无造价员信息
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造价员考试通过文件及人员名单、外省转入人员提供《工程建设造价专业人员跨省(或行业)变更申请表(转入)》,《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一)“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在本次核对工作结束后,将逐步对外开放查询功能。未参加本次核对工作的造价员可在系统开放后再进行信息核对,如信息有误可自行修改,不能修改的项目可与每月固定时间上报所在市标准定额站(造价管理处、办)。
各市受理信息变更申请的时间为:每月上旬的工作日
省级受理信息变更申请的时间为:每月11—15日的工作日.
(二)在信息核对阶段若有造价员发生工作单位变更,变更工作仍按《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变更事项管理制度》(鲁标定字【2008】20号)有关要求办理。
(三)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管理处、办)联系电话
济南市 0531-61378837 青岛市 0532-85061127
淄博市 0533-2301512 枣庄市 0632-8665676
东营市 0546-8198166 烟台市 0535-6896371
潍坊市 0536-8096987 济宁市 0537-2376116
泰安市 0538-6997212 威海市 0631-5232612
日照市 0633-8899327 滨州市 0543-3215806
德州市 0534-2239661 聊城市 0635-8492972
临沂市 0539-7673711 菏泽市 0530-5380720
莱芜市 0634-8899868
附件:1. 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信息变更申请表
2. 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信息变更汇总表
二○一四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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