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交流
关于下达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06 来源:向欣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山东省财政厅等有关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规定各意见,现制定《山东省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2013年度全省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鲁财会〔2011〕43号) 关于《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还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2013年度培训计划的通知》(详见附件二)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继续做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我省注册会计师队伍的领军人才培养工作。一是,制定和实施好《山东省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计划》(培训计划表详见附件一);二是,启动并实施《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注册会计师人才培养项目》即我省第一个注册会计师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即从今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完成经选拔的50名注册会计师高端知识培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另行下达)。今年继续教育培训仍采取以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面授培训为主导,以会计师事务所自行培训为基础,积极参加国家会计学院培训的方法,争取11月底以前完成全省注册会计的继续教育培训任务。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制定好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好注册会计师参加中注协和省注协会举办的培训班以及事务所内部的培训。
二、为了方便注册会计师就近参加培训,今年除了继续在济南市、青岛市、烟台市、潍坊市、泰安市举办培训班,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在济宁市和临沂市各增加一个培训班。
三、关于册会计事务所自办培训班发证问题。2013年,凡有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格,并达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规定自办培训班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可以向我会提出请示,经批准和监督考核合格的自办培训班,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方可发放培训结业证书。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应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做好执业人员内部培训工作,确保注册会计师年内职业培训达到40个学时以上。
四、2013年凡未参加全国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班的注册会计师,省不对其补训。
附件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2013年度培训计划的通知
二○一三年六月三日
http://www.sdicpa.org.cn/new13/130605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