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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网络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15 来源:向欣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文   件
 
鲁会协〔2014〕35号
 

 
关于开展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
网络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根据前段相关市地网上培训情况(鲁会协〔2014〕19号),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决定:在全省实行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合作举办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远程网络继续教育培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除选择参加网络培训外,也可选择参加其它形式的培训。
二、培训时间
2014年9月12日-2014年12月31日。
三、登录方式
报名学员可登录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www.sdicpa.org.cn)首页点击“山东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 栏目,或者直接在地址栏目键入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山东注协专区(http://ce.esnai.net/)或者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http://www.e-nai.cn/)远程教育栏目下的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以“姓名+注册会计师证书号”形式登录学习。具体操作步骤及相关问题,详见流程附件一、附件二。
四、培训要求
培训课程分必修课和选修课,主要课程内容与学时详见附表三(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附表四(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学员可根据自身需求在规定课程中任选学习,但必修课不得少于24学时、选修课不得少于16学时。在完成规定共计40学时后可参加网上考试(三次考试机会),考试合格后可打印合格证书作为年检依据。培训学时按年度区分计算,学员当年参加学习的学时即确认为当年的学时,不跨年度确认学时。
五、培训费用
本年度注册会计师网络培训费用由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负担。
六、联系方式
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部联系电话:0531—82919686。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信息与远程教育部联系电话:021—69768030。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10)64505261,传真:(010)64564669。
学员学习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4小时客服电话400-700-1200;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4小时客服电话400-063-0318。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4年9月12日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4年9月12日印发